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重点税源税务稽查指引》及《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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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重点税源税务稽查指引》

及《税收高风险快速应对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法规

【发文字号】苏地税函[2012]329 【发布部门】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2.12.27 【实施日期】2012.12.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推广应用《重点税源税务稽查指引》及《税收高风险快速应对办

法》的通知

(苏地税函〔2012329号)



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地方税务局,常熟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的要求,省局委托徐州地方税务局、苏州地方税务局分别开发了《重点税源税务稽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及《税收高风险快速应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两个项目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将税收高风险进行分类,分别采用不同的稽查应对方式,实现税收高风险应对能力的提高。在前期应用培训的基础上,省局决定面向全系统推广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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