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考试合同法总论第五讲:合同的转让
【相关法条】《合同法》84-87条
【考点总结】
(一)债务转让:免责的债务承担
1.条件
(1)债务人与第三人达成协议;
(2)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2.效力
(1)原债务人与新债务人之间:
部分转让,按份之债;从债务一并转让,但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2)债权人与新债务人之间:
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转让对债权人而言,同没有转让的效果是完全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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