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制度 1. 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 2. 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工序上下班要认真填写考勤记录,上下班考勤打卡记录由生产部月底收集报公司财务部统计,并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时报送财务作为工资及加班补贴的依据。 3. 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扣2元,超过10分钟扣4元,超过30分钟算旷半天工及15元,超过一个小时的视为旷工一天并处罚30元,一个月累计迟到达3次视为旷工1天;3个夜班算1白班,请假天满未能按时上班均算旷工,每月矿工累计3天的视为自动离职。 4. 打卡时,员工必须亲自打自己的卡,严格禁止替他人打卡,如发现代打卡者一律罚20元,持卡人罚10元,此项由生产部负责监督和记录。 5. 上班外出办事需向生产责任人讲明时间、所需办的事,如有不相符而影响工作者,视为旷工处理。上班时间无事不离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6. 因工序待料或生产任务不足离开工作岗位的,必须经生产主管在当日当时的卡片时间栏上签字,方可离开岗 位。 7. 生产车间是生产主管的工作场所,对每个车间人员上岗及工作情况要非常清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记录,如有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 8. 公司每2周1轮休,要请假的员工请假必须经过生产主管批准,而打请假条办公室人员由余日武批准。 9. 所有休息,请假均由请假人持批准后的请假条送财务进行登记,财务在制定工资发放表时必须含有考勤天数及各种扣款情况。 10. 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同意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 11. 突发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电话通知,但上班后必须立即补办请假手续,未及时补办手续视为旷工。 12. 每月除按公司规定的休假外。公司给每位员工2天事假或病假补助,超出正常休假及补助均按旷工处理,生病按医生诊断证明,确定病假天数。有请假条员工,上班少于26天出勤,每天扣10元;没有请假条员工,少于26天出勤,每天扣30元。(包括办公室员工) 13. ]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可抗拒原因需要请假根据情况确定请假天数。 以上制度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7de820df78a6529647d5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