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同意河北省特种气体技术创新中心变更依托单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 【公布日期】2020.01.08 • 【字 号】冀科平函〔2020〕3号 • 【施行日期】2020.01.08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同意河北省特种气体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的通知 冀科平函〔2020〕3号 邯郸市科技局: 根据你局《关于河北省特种气体技术创新中心依托单位变更的请示》和《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同意河北省特种气体技术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由原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变更为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请你局加强对技术创新中心的工作指导和支持。依托单位中船重工(邯郸)派瑞特种气体有限公司,按《河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调整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委员会,完善技术创新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为技术创新中心运行发展提供配套条件及经费保障,稳步提高技术创新中心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服务能力。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62d835f4b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d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