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2014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财税[2015]3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15.01.06 【实施日期】2015.0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2014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湘财税〔2015〕3号) 各市州、省直管县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民政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60号)和《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0〕45号)的有关规定,现公布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审核确认的2014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具体见附件。 1 / 2 附件:1、湖南省2014年度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名单(11个) 2、湖南省2014年度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名单(69个)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湖南省民政厅 2015年1月6日 附件1 湖南省2014年度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名单(11个) 1、湖南省司法行政人民警察基金会 2、长沙市公安民警互助基金会 3、湖南省娄底市慈善基金会 4、湖南省新田县教育基金会 5、湖南省祁阳县教育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0115589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dc591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