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
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实现而确立的,与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从关系,被担保的债权为主权利,担保物权为从权利。
2.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
担保物权的不可分性是指担保物权人在其全部债权受偿之前,得就担保物之全部行使其权利,担保物的价值变化及债权的变化不影响担保物权的整体性。
公务员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2017年公务员考试考试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梦想助力!

★成功/失败的案例告诉我们,方法不对是导致失败的关键原因!在这里,我们将提供:6大优势课程+线上线下集训教学+协议签约!你准备好了吗?现在我们将给你一次成“公”上岸的机会↓
【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电脑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
3.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担保物权的物上代位性是指当担保物灭失、损毁或者被征收而获有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时,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该担保物的代替物。
4.担保物权具有优先受偿性
担保物权的优先受偿性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破产时,担保物权人得就担保物之价值优先于其他债权人而受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