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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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承诺书



合作社承诺书范文



1、保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申报建设材料真实准确。

2、保证按要求出具省补贴30%资金银行贷款手续,并配合银行作好贷款管理工作。

3、保证按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要求完成场库棚建设。 4、保证完成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机制体制建设任务,包括人员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农机具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 5、保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装备等固定资产不流失、不变卖。

6、保证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具状态完好,能够按要求做到定期保养与维护,建立设备维护档案。

7、保证按要求完成人员队伍建设,通过定期组织人员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8、保证建设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提取装备折旧金和使用资金。

9、自觉接受农机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按要求上报经营情况及各项生产数据。

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签字): 资金入股成员(签字):

一、我社经营活动以内部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不对成员外人员进行经营活动。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三、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主要记载下列内容: 1、该成员的出资额;

2、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 3、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四、不接受成员以外任何人员的投资,不以成员名义非法入社集资、分红;变相吸储,变相分红、分息及变相赠送生活、生产等用品(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除外)。

五、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

六、不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材料中,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签字):

(赵县工商局监制)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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