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个农民合作社的流程和手续 5名以上的农户(可含一名村官)作为发起人,开始以下事项; 一、 取名,先是地域名,再是个性名,后加种植或养殖,最后以专业合作社结束(最好取二个名,备用); 二、选好法人代表、经理、理事(长)、监事(长)、委托人(到工商局办理相关事项的代表人)等; 三、制作相关文书: (一)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设立人签名、盖手印的设立大会纪要 (三)全体设立人签名、盖手印的章程; (四)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以及成员出资总额,并经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手印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六)载明成员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登记证书号码和住所的成员名册,以及成员身份证明; (七)能够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其住所享有使用权的住所使用证明(土地证); (八)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四、到区工商局核准名称(看所起名字能否使用、有无重名等); 五、到农牧局办证明,如是养殖,还要到环保局办项目许可证明(先到乡里开证明); 六、到派出所复印户籍证明并盖章; 七、到区(县)工商局办理。 八、区(县)工商局会给一些表格,按上面的要求填好,签名、盖手印交回区(县)工商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9b15b49c9aedd3383c4bb4cf7ec4afe04a1b1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