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国税发[2000]74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0.04.30 【实施日期】2000.04.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 系统基本建设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0]74号 2000年4月3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近年来,国家税务局系统加大了基本建设资金的投入,新建改建了一批办公用房、培训中心等项目,为圆满完成各项税收任务创造了良好条件。但是,基本建设管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地区基本建设缺少统筹规划,资金使用上松下紧,致使基层办公条件十分艰苦;有的项目超规模、超标准,贪大求全,追求排场;有的项目违反基建程序,审批手续不全,事后问题成堆,等等。为了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基本建设管理,杜绝各种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 / 2 一、提倡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刹住盲目攀比之风。各级国家税务局要坚决贯彻中央一贯提倡的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作风,严格控制新建、扩建办公楼,严禁互相攀比。各地的基本建设要统筹规划,优先保证基层的需要;新建的办公业务用房,要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装修标准,不得配备与办公无关的娱乐设施;建筑装修要简朴庄重、经济适用,以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为准,不得使用进口材料。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f94d576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a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