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北京路(繁华大道—花园大道)项目立项内容和投资的复函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18.04.08 • 【字 号】合发改投资〔2018〕310号 • 【施行日期】2018.04.08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正文 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北京路(繁华大道—花园大道)项目立项内容和投资的复函 合发改投资〔2018〕310号 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调整北京路(繁华大道-花园大道)改造工程立项内容及投资额的请示》(合城投〔2018〕8号)及附件材料收悉。北京路(繁华大道-花园大道)项目已列入我市大建设计划,我委以合发改投资〔2017〕918号批准立项。鉴于该项目供电土建工程调整为缆线廊工程及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复函如下: 一、原则同意北京路(繁华大道-花园大道)项目调整立项内容和投资:1、供电土建工程调整为缆线廊工程;2、调整后项目估算总投资45659万元,其中:道路主体工程投资40552万元由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筹措解决,缆线廊工程5107万元由合肥市综合管廊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二、下阶段,请结合原立项批复(合发改投资〔2017〕918号)一并使用,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加强重要节点的设计比选和论证,按规定程序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评等相关手续,待可研、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项目编码: 2017-340111-48-01-021104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c54000c64ec102de2bd960590c69ec3d5bbdb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