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合财建[2004]306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合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合肥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合财建[2004]306号) 为规范和加强项目前期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项目前期经费使用效益,根据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项目前期工作特点,制定《合肥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合肥市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1 / 2 第一条 为加强市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依照现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项目前期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是指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 第三条 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一)鼓励和引导加强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论证,提高项目编制的科学性。 (二)促进加强项目库建设。 (三)争取外来资金对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 (四)突出重点、注重实效,集中管理、专款专用。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901ef62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90268d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