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都江堰天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等17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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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都江堰天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等17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公布日期】2009.05.27

【字 号】川国税函[2009]136 【施行日期】2009.05.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 正文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都江堰天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等17户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

(川国税函〔2009136号)

成都、自贡、德阳、雅安市国家税务局、甘孜、凉山州国家税务局:

近接都江堰市国家税务局等单位上报的都江堰天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等17企业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请示(都国税发〔200936号、自井国税发[2009]26号、自高国税发[2009]18号、自高国税发[2009]27号、自高国税[2009]28号、自井国税发[2009]28号、旌国税发[2009]21号、什国税发[2009]36号、什国税发[2009]37号、宝国税发〔200921号、宝国税发〔200923号、宝国税发〔200925号、石国税发[2009]19号、宝国税发[2009]22号、芦国税发[2009]7号、九国税发[2009]17号、九国税发[2009]14号)。经审查,上述企业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20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号)和《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国税函2002162号)规定,同意企业所得税免征二年减半征收三年。执行时间到2010年截止。 此复。

附件: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企业名单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享受西部大开发 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企业名单

成都:

1.都江堰天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税率15%2008年度起执行) 自贡:

2.自贡市志友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税率25%2008年度起执行) 3、自贡市重利运输有限公司(税率25%2008年度起执行) 4.自贡市鸿翔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税率25%2008年度起执行) 5.自贡川联运输有限公司(税率25%2008年度起执行) 6.自贡市宏义物流有限公司(税率25%2009年度起执行) 德阳:

7.德阳市万毫运业有限公司(税率25%2008年度起执行) 8.什坊市远恒运业有限公司(税率25%2008年度起执行) 9.什坊市人和车业有限公司(税率25%2008年度起执行) 雅安:

10.四川省宝兴县蜂桶寨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税率15%2008年度起执行) 11.宝兴县厂房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税率15%2008年度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a98865f081c59eef8c75fbfc77da26925c596a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