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财务审计处、吉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吉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关于报送“十一五”期间市(州)、县(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6.11.08 【实施日期】2006.1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教育厅财务审计处、吉林省教育厅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吉林省财政厅教科文处关于报送“十一五”期间市(州)、县(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双阳区、江源区教育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中等职业学校“百强校”建设步伐,切实提高省级职教经费使用效益,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健康发展,请各地立足当地实际情况,认真编报本级“十一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规划由文字部分和报表部分组成。 文字部分应主要包括:2006年本级职业教育学校数、校舍基本情况、在校生人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75b5c47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4293a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