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百色市代表团韦燕飞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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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百色市代表团韦

燕飞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2.06.13

【字 号】桂建函〔2022413 【施行日期】2022.06.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百色市代表团韦燕飞代

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桂建函〔2022413

韦燕飞代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两会”期间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时提出的关于“建议从自治区层面给予政策支持,落实老旧小区的住房改造,及时拆除危房,切实提高老旧城区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的意见建议,我厅已于闭会前进行了答复。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我们高度重视答复落实工作,进一步研究采纳办理。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

20201116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广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86号)明确,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均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但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老


旧小区只改不拆,不改楼栋主体结构、不对居民室内房屋进行改造,重点对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改造提升。为进一步完善细化相关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我厅联合相关厅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0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老旧小区管线改造工作的通知》(桂建城〔202130号)、《关于开展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的通知》(桂建城〔202036号)等政策性文件,制定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通过完善小区内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小区实际优化整合可利用资源,增设小区停车位、无障碍设施和适老、托育设施,有条件的加装电梯等提升类改造内容。截至20224底,全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累计开工41.62万套,惠及居民120万人。其中,百色市累计开工改造9000套,已竣工5000套,惠及居民2.7万人,进一步提升了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危旧房改造拆除方面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补充规定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22号)等政策文件,实行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市场运作、综合整治、配套建设的原则,按照当地城市规划建设发展和城市更新要求,明确符合条件的城镇老旧小区住房可纳入危旧房改住房、棚户区或成片旧区改建等方式进行改造,及时拆除危房。截至目前,百色市有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54个,其中,百色市水利局、百色学院等51个单位的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已基本建成,为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改善居民住房条件、解决职工群众住房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顶层设计,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5143f83514de518964bcf84b9d528ea80c72f7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