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行为,确保社会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武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三条 单位住所:湖北省武穴市永宁大道西47号 第四条 武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经武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隶属武穴市教育局管理。 第五条 单位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登记或者备案。 第二章 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六条 单位宗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服,服务学生。 第七条 单位业务范围:落实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要内容的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推动相关工作;落实以“两免一补”(免书本费、免学杂费、发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为主要内容的义务教育阶段资助 贫困家庭学生政策,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中小学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动相关工作; 第三章 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及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按照武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设立武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批复》文件要求。设置武穴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九条 单位的拟任法定代表人,经武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 理局核准登记,方取得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第十条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事业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责任人。 第四章 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第十一条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时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认真做好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的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和个人。 第十三条 单位对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要定期清查,做好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防止资产流失。 第十四条 优化资产配置,做到物尽其用,发挥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3f5c76190c69ec3d5bb75a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