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教通[2014]358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4.08.21 【实施日期】2014.08.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 (湘教通[2014]358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推动广大中小学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切实提高中小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健康水平,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的通知 》(教基一厅函[2014]1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做好启动宣传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以创建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12年修订)<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8be41b9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6d3a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