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苑之星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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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苑之星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试行收费

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价房物字[2007]010 【发布部门】南京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2007.05.22 【实施日期】2007.05.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北苑之星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宁价房物字[2007]010)



南京永和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北苑之星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 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多层住宅为0.5元,小高层住宅为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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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84b886a05a1b0717fd5360cba1aa81145318f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