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财库[2015]245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科学技术部 【发布日期】2015.12.31 【实施日期】2016.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库[2015]245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武警部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规范科研活动支付业务,减少现金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强化资金安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以及公务卡管理制度规定,结合有关单位实际情况,现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承担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使用公务卡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 1 / 2 下: 一、充分认识科研项目推行公务卡结算的重要意义。当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缺乏对经费使用的过程监管。推行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公务卡结算,不仅可以有效提高科研支出的透明度,加强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而且可以方便项目承担单位用款,减少现金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f9dff8a01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b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