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监狱劳教专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专项资金管理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财行[2002]131号 【失效依据】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布部门】财政部 【发布日期】2002.08.23 【实施日期】2002.08.2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监狱 劳教专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2年8月23日 财行[2002]1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加强中央补助地方监狱劳教专款的管理,充分发挥专款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为监狱劳教业务工作服务,我们制定了《中央补助地方监狱劳教专款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补助地方监狱劳教专款管理办法 1 / 2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补助地方监狱劳教专款(以下简称中央专款)的管理,充分发挥专款的使用效益,更好地为监狱劳教业务工作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专款是为了帮助地方,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提高监狱和劳教部门基层执法单位的经费保障程度,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由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第三条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2691e45f71fb7360b4c2e3f5727a5e9846a27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