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政府国资委对23家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十堰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21.05.28 • 【字 号】十政函〔2021〕33 号 • 【施行日期】2021.05.28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企业 正文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市政府国资委对23家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 十政函〔2021〕33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 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加快 推进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实现政企 分开、政资分开、管办分开,理顺我市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做大 做强国有资本,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授权市政府国资委对十堰市 城市水源有限责任公司等 23 家企业(具体名单附后)履行出资人 职责。各相关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积极配合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 人职责,加强行业管理,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国资委要依 法依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确保国有资产 保值增值。 十堰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8日 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 十堰市城市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湖北省十堰亨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十堰市正茂公路开发有限公 司、十堰市畅美公路养护中心、十堰市文博堂商场、十堰市轻纺 工业开发公司、十堰市芳草地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十堰市兴居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源园物业有限公司、十堰市房地产测绘 中心、十堰市拓明工贸有限公司、十堰市昌民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十堰市兴城规划勘测设计院、十堰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十堰市 土地开发总公司、湖北省大岳市政园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原十 堰市市政园林规划设计院)、十堰市规划设计院、十堰市土地勘测 规划院、十堰市政府机关六堰山加油站、十堰市财务开发总公司、 十堰市第二建筑设计院、十堰市林业种苗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8775038b6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b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