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三种资金往来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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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三种资金往来发票有关问题的通



【法规类别】发票管理

【发文字号】京地税征[2000]544 【发布部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0.12.14 【实施日期】2000.12.1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

录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三种资金

往来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地税征〔2000〕544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充分发挥发票在税收征管中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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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8f8b6b7cdbff121dd36a32d7375a417866fc1a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