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锐器盒使用制度 一、 一次性锐器盒用作盛放损伤性医疗废物,如针头、缝合针、各 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一次性金属镊子、缝合器钉、吻合器钉、克氏针、载玻片、玻璃试管等。一次性锐器盒仅做一次性使用。 二、 锐器盒使用过程中,容量不得超过总体积的3/4,保持锐器盒外清洁,科室根据产生损伤性医疗废物的速度和数量,选择合适容积的锐器盒,及时将产生的损伤性废物。 三、 特殊感染患者产生的损伤性废物放入专人专用的锐器盒,出院或转科后及时封口后贴标识,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盛装,包扎紧实、严密,包装袋外注明感染名称。 四、 根据《2015年淄博市院感质量控制标准》规定,利器盒使用规范,专物专用;未被污染的玻璃安瓿(置于耐刺的纸箱内)、输液瓶、袋等应放入黑色塑料袋,由指定人员收集,按与医疗有关的生活垃圾处置,禁止混入医疗废物中。医院统一收集后,交由符合资质标准的单位统一规范处理。避免对社会、人群造成危害。 五、 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分类管理,做好职业防护,减少锐器伤和血源性职业暴露。 护理部 2016/11/7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10cb64b3e65c3b3567ec102de2bd960591c6d9c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