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方法(只能用一次,用一次以后,就成灰的了,点不进去了) 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 当月工资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超过费用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额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未超过费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用扣除额 数 数 注意 (1)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上述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在级距临界点附近容易出现税负增长超过所得增长的不合理现象。(因为速算扣除数是减一次,不是12次,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 【例题】12月底A公司拟为张先生发放年终奖,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甲方案发放18500元,乙方案发放17500元。发放奖金当月张先生的工资超过费用扣除标准。 问题:请从税务角度为张先生从甲、乙方案中做出选择并说明理由。 解析——应该选择乙方案 乙方案 差额 税前收入 17500 1000 应纳个税 18500×10%-105=1745 17500×3%=525 1220 税后可支配收入 18500-1745=16755 17500-525=16975 -220 甲方案 18500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d2a832c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8ee9b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