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考完客观如何备考主观-2020法考备考考点:自然资源的概念

副标题:2020法考备考考点:自然资源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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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资源的概念

  (一)自然资源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自然资源是自然环境中与人类社会发展有关的、能被利用来产生使用价值并影响劳动生产率的自然诸要素。

  2.特征

  可用性、整体性、变化性、空间分布不均匀性、区域性。

  (二)自然资源的分类

  1.有形和无形

  有形自然资源(如土地、水体、动植物、矿藏等)。

  无形的自然资源(如光资源、热资源等)。

  2.广义和狭义

  广义的自然资源包括实物性自然资源和舒适性自然资源。舒适性自然资源是指能够给人类带来精神享受的自然景观

  狭义的自然资源只包括实物性资源,即在一定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能够产生经济价值或生态价值,从而提高人类当前或可预见未来生存质量的天然物质和自然能量的总和。

  3.耗竭性和非耗竭性

  耗竭性自然资源指经人类开发利用后,在相当长时间内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我国《宪法》第9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的规定,是从所有权的角度,重点关注对国计民生有重要意义的耗竭性自然资源。

  非耗竭性自然资源,例如太阳辐射能、风能、潮汐能,没有设定所有权的需要。

  (三)自然资源的价值

  1.微观经济价值和宏观经济价值

  除了产生物质财富的微观经济价值,还包括环境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的宏观经济价值。因此,对自然资源保护的认识不能以狭义的经济价值为标准。

  例如,禁止对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湿地进行工业和农业开发,虽不能直接产生经济价值甚至需要花费管理和保护成本,但湿地的环境生态效益却具有宏观和长远的经济价值。

  2.资源利用的正面价值和负面价值

  如森林采伐的正价值和过度采伐的负价值,水资源利用的正价值和水污染的负价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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