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派函 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在中国设立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合同和章程(外资企业仅章程)的规定,兹委派XXX 代表我方出任中外合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董事职责义务,委任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四年。 所有应由该被委任人签署的文件以下列被委任人签字形式签署方为有效: (被委任人签字样式) 在委任期间,若被委任人不能胜任或无法履行其职责和义务时,我方有权随时通知更换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备案或变更登记手续。 (投资者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兹委派郑××、郭××、陈××先生为福州新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郑××先生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 特此委派 投资者(中方): 法定代表: xxx年4月1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0bc4592be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b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