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商事习惯之于民法典的地位 刘超 【期刊名称】《职工法律天地》 【年(卷),期】2018(000)004 【摘 要】我国的民法典编撰工作在紧锣密鼓的进行中,其中必然涵盖商法的主要内容,但商事习惯作为商法实践中的行为规范和裁判标准,有着不同于制定法的价值取向和评价标准.本文将简要概括商事习惯的性质,探讨商事习惯与制定法的不同,并对商事习惯在民法典编撰中的所具有的指向性意义提出个人见解. 【总页数】1页(P5) 【作 者】刘超 【作者单位】475001 河南大学法学院 河南 开封 【正文语种】中 文 【相关文献】 1.商事习惯的优先适用条款加入民法典的法经济学分析2.民法典编纂背景下商事习惯自治及其边界问题探究3.论商事习惯与我国民法典——以商事主体私人实施机制为视角4.民法典视野下我国商事习惯的司法适用5.《民法典》背景下商事习惯的司法适用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8721e0c3f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