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送审材料前,请确认: 1. “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已提交送审申请,并已通过导师和院系审核! 2. 《学位论文评阅送审审批表》中“费用”已审核签字,签字审核方法:财务处或研究生院综合办;综合办:新校区启真楼345,老校区毅字楼208(进门第3列第3排)。 3. 所有培养过程表格中“研究生院复核”已签,复核请找研究生院培养办;培养办:新校区启真楼340,老校区毅字楼208(进门第1列第2排)。 4. 入学超过5年博士,提供延期毕业审批表,延期请找研究生院培养办办理。培养办:新校区启真楼340,老校区毅字楼208(进门第1列第1排)。 5. 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按检索证明——杂志封面——目录——全文排列,非EI,SCI检索的,请在小论文封面上标注清2007版或2012版投稿指南XX页。 6. 请维护系统中的手机号信息,以便及时接收学位申请相关信息!!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5e06f5f50e79b89680203d8ce2f0066f433640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