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若为王》中一处标点的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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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若为王》中一处标点的商榷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必修)?语文》第二册(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选入了著名作家、学者聂绀弩的杂文《我若为王》,其中有这样两段文字: 甲:“我将听不见人们的真正的声音,所能听见的都是低微的,柔婉的,畏葸和娇痴的,唱小旦的声音:‘万岁,万岁!万万岁!(第5段)

乙:“我若为王,将终于不能为王,却也真的为古今中外最大的王了。‘万岁,万岁,万万岁!’我将和全世界的真的人们一同三呼。(第8段,即末段)

这两段文字中两处相似的“三呼”“万岁”,却采用了不同的标点。由于对此的理解不同,引起了一些有心的师生的讨论。导致理解不同的关键在于甲处的“三呼”“万岁”的标点是否正确。这一句“万岁,万岁!万万岁!”中,用了一个逗号,两个叹号。很多人认为这样标点是不正确的。《标点符号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5834-1995指出:“感叹句末尾的停顿,用叹号。“万岁”“万岁”“万万岁”是并列的,或者把它们断作三个感叹句,表示特别强烈的语气;或者把它们视为一个感叹句,表示语气逐渐在增强。如果断如“万岁,万岁!万万岁!,就没有表达出一种合理的语气,句子的层次也就不清晰了。


笔者认为,对甲处的标点提出的批评意见是正确的,根据以上的分析,我认为,甲处正确的标点应该是“万岁!万岁!万万岁!”或“万岁,万岁,万万岁!。这第二种标点方式与上面所引乙处文字中的标点是一致的。 (作者单位:湖北省监利县龚场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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