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

时间:2023-02-21 03:29:1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子女统筹医疗个人自负医疗费比例等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劳社医[2001]291

【发布部门】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01.12.24 【实施日期】2001.1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级子女统筹医

疗个人自负医疗费比例等问题的通知

浙劳社医[2001]291



省各级有关单位: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edc629a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c36c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