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七章主要的是野蛮时代高级阶段的发展,以凯尔特人和德意志人为例。这一阶段,,只是在东半球才独立经历过,其生产的进步,要比过去一切阶段的总和还要来得丰富,塔西佗时代的德意志人属于这个阶段。野蛮时代是学会畜牧和农耕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凯尔特人氏族属于野蛮时代。 凯尔特人保存这点到今天的最古法律,使我们对其氏族了解更为详细。凯尔特人为了扩大部落他们会不断地扩张版图,通常由一个凯尔特的贵族骑士或是酋长来标志性的统治整个部落,并且存在一个占三分之一人口的特权阶层。他们实行对偶婚家庭,这种家庭中血缘近亲不通婚,人们过着共妻、共夫的群婚生活,并且暂时性的婚姻也十分流行,世系是按父权制计算。“他们整个村落共同耕种,每个家庭有供自己的5亩地,此外另有一地共同耕种,收获物实行分配。”由此可看出有部分农家公社的影子。在苏格兰,氏族制度1745年被消灭。其主要原因应是私有制的产生 德意志民族是人口众多的民族,母权系,接近专偶制的对偶制,强调血缘亲属关系。他们出现共产制家庭公社耕种,。由大家庭公社组成的,这种大家庭公社包括好几代人,耕种着相当的地带,并和邻居一起使用荒地,耕地每年重新分配,并留下充分的公有土地。由此可见,德意志人的土地公有化程度较高,土地矛盾少,其人们发生重大事件都采取全民投票,集体意识较强。 德意志人的人口逐渐增多,土地资源不足,后开始扩张,罗马世界霸权最终结果失败无力对抗德意志侵略,两民族融合,氏族制变地区制,血缘纽带丧失意义,各德意志民族做了罗马各行省的主人,就必须把所征服的地区组织管理起来。但是,它们既不能把大量的罗马人吸收到氏族团体里来,又不能通过氏族团体去统治他们。必须设置一种代替物来代替罗马国家,以领导起初大都还继续存在的罗马地方行政机关,而这种代替物只能是另一种国家。因此,氏族制度的机关转化为国家机关。其阐释了阶级矛盾激化到了一定程度,就会产生国家,来调节矛盾,但其并不是最终的解决办法。 书中提到德意志氏族人民,他们的个人才能和勇敢,他们的自由意识,以及把一切公共的事情看作是自己的事情的民主本能,是由于其野蛮状态决定。他们改革了专偶制的古代形式,缓和了男子在家庭中的统治,给了妇女以比古典世界任何时期都更高的地位,是由于其母权制遗风影响。他们把氏族制度带到封建国家,从而使被压迫阶级即农民甚至在中世纪农奴制的最严酷条件下,也能有地方性的团结即一个抵抗的手段,是他们按按血族定居的方式得出的解决手段。虽说如此,但毫无疑问的是他们的确向欧洲注入新的活力,这与共产主义社会中所要达到的结果有类似,但其根源思想大不相同,由此从而间接证明共产主义的可行性且其为社会最终的发展方向。,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c89f00649649b6648d747e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