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必查制度

时间:2022-09-10 18:17:14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四必查制度

危险化学品进厂“四必查”管理制度

一、制订的目的

为确保进厂危险化学品的有效安全管理,特制订以下检查制度。

二、制订的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65号修订)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厂内危险化学品接收入库管理部门。

四、制度内容

1)查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人、押运人资格证是否与承运货物相适应;

2)查压力容器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

3)查车辆是否悬挂《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4)销售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查验相应的购买许可证件或证明文件。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ad661a4a65177232f60ddccda38376bae1fe09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