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入户申请表 姓 名 年 龄 性别 婴儿入户 随父或随母 父亲签名: 母亲签名: 年 月 日 出生时间 年 龄 准生证号 户口性质 户 口 所在地 出生证号 胎 次 婴儿母亲 户口性质 居民身份证 号 码 姓 名 居民身份证 号 码 户口所在地 婴儿父亲婴儿 姓名 单位或村、居委会 意 见 年 月 日 社 区民 警意 见 年 月 日 入 户 地 派 出 所 意 见 年 月 日 说 明 1、 婴儿随母或随父入户本着自愿的原则,由法定监护人申请; 2、 新生婴儿入户时,凭妇幼保健院或乡、镇卫生院发给的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 3、 办理婴儿入户手续,应出示父母结婚证原件、父母双方《户口薄》; 4、收养新生婴儿凭民政局发给的《收养证》、父母双方《户口簿》。 5、此表背面粘贴:出生医学证明(原件)、结婚证、准生证(复印件、加盖户口专用章、内勤签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7c6f2ba75232f60ddccda38376baf1ffd4fe3c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