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X等同志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XXX局: (格式一,初婚、生育一孩或未生育的) 兹有我单位XXX同志(身份证号码:XXXXXX),于X年X月X日与XXX同志(身份证号码:XXXXXX)办理结婚登记,于X年X月X日政策内/外生育一孩XXX(男/女)。 XXX同志(身份证号码:XXXXXX),于X年X月X日与XXX同志(身份证号码:XXXXXX)办理结婚登记,未生育小孩。 目前没有发现上述X名同志存在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 (格式二,其他情况的) 兹有我单位XXX同志(身份证号码:XXXXXX),于X年X月X日与XXX同志(身份证号码:XXXXXX)办理结婚登记,于X年X月X日政策内/外生育第一孩XXX(男/女),于X年X月X日政策内/外生育第二孩XXX(男/女),于X年X月X日已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收据单号:No.XXXXXX),该同志自缴纳社会抚养费至今尚未发现存在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 XXX局 (盖章) X年X月X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a3c27e92b4ac850ad02de80d4d8d15abf2300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