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22年09月03日 第 1 页 共 3 页 XXXXX有限公司 版 本 号: 生 效 日 期: 页 码 编 号: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 1. 2. 3. 4. 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超过者原则上不给予批准,具体视特殊情况而定; 全年请假不得超过十五天,每次不得超过连续五天; 一次请假超过十天(含)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事假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 病假: 1、凡请病假经领导签字,全年累积不得超过三十天; 2、病假连续两天以上(含)请附医师诊断证明; 第四条 产假: 1. 女性员工分娩前后给假五十六天(产妇产检可提前请产假或产假未休完者可转换为年假); 2. 3. 4. 妊娩三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十天; 未满三个月流产者,以病假处理; 服务满一年以上者,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未满者减半发给。 第五条 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 公假: 1. 2. 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A 2022年09月03日 第 2 页 共 3 页 XXXXX有限公司 版 本 号: 生 效 日 期: 页 码 编 号: 第七条 工伤假: 1. 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 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八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九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十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十一条 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二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十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的一者,视为旷职论,旷职一律扣薪三天以示惩戒,凡一个月内旷职累计达三天者,予以解职处分: 1. 2. 3. 4. 5. 未经准假而擅离职守或缺席者; 无故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者; 凡未事先请假,而逾期未补办请假手续者; 凡事先请假未觅妥职务代理人者; 停薪留职,未办妥手续者。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须办理停薪留职: 1. 2. 请病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请事假一次在十天以上者;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1656333c9aedd3383c4bb4cf7ec4afe05a1b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