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不等式的证明(比较法) 备课教师:沈良宏 参与教师:郭晓芳、龙新荣 审定教师:刘德清 1、教学重点:比较法的意义和基本步骤,作差、作商比较法证明不等式 2、教学难点:常见的变形技巧,根据题目特征选择合适的方法证明不等式 3、学生必须掌握的内容: 比较法主要有1.作差比较法 2.作商比较法 1.作差比较法(简称比差法) (1)作差比较法的证明依据是:a>b⇔a-b>0;a=b⇔a-b=0;a<b⇔a-b<0. (2)基本步骤是:①作差;②变形;③判号;④结论. 2.作商比较法(简称比商法) aaa(1)作商比较法的证明依据是:当b>0时,b>1⇔a>b;b=1⇔a=b;b<1⇔a<b. (2)基本步骤是:①作商;②变形;③比较与1的大小;④结论. 注意:对作差比较法的理解 (1)在证明不等式的各种方法中,作差比较法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方法.作差比较法是通过确定不等式两边的差的符号来证明不等式的,因而其应用非常广泛. (2)不等式差的符号是正是负,一般必须利用不等式的性质经过变形才能判断,其中变形的目的在于判断差的符号,而不必考虑差的值是多少.变形的方法主要有配方法、通分法、因式分解法等. (3)作差比较法,主要适用于不等式两边是整式或分式型的有理不等式的证明. (4)在判定不等式两边的式子同号的条件下,如果直接作差不易变形,可以借助不等式性质作平方差或立方差,进行证明. 2.对作商比较法的理解 a(1)使用作商法证明不等式a>b时,一定要注意b>0这个前提条件.若b<0,b<1⇔a>b,aa=1⇔a=b,bb>1⇔a<b. (2)当欲证明的不等式的两边是乘积形式、指数幂形式,不同底的对数式形式时,常用作商法证明. 4、容易出现的问题: 学生容易弄错作差法的变形过程及相应的步骤,对作差法的要点和过程掌握不够透彻,同时对作差法的变形和结果符号的决定存在理解偏差。 5、解决方法: 多关注学生的课堂反应,找出适当典例作为学生的练习,及时反馈学生的错误,及时纠正学生的易错之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a5395377b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9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