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 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 ,按要求填写。 注册号 / 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名 称 企业住所 □未开业 简易注销适用 类型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 □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 □无债权债务(□未发生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已清算完结) 公告日期 本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暂行办法》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符合《福建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暂行办法》规定条件,提交 、《中 、《福建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 申请人声明 全体投资人(企业清算组 / 企业管理人)签署: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 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向登记机关 申请简易注销登记。 2、简易注销适用类型中的“未开业”是指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 是指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 3、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的申请人声明由有关的企业清算组、 理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 其他企业的申请人声明由全体投资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4、公告日期填写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简易注销公告》 专栏发布公告的日期。 企业管 “无债权债务” 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不需要填写该项内容。 5、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 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 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 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2c875cb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c175ca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