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对全体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新时期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衡量每个党员的思想和行动,注重在提高党员先进性上下功夫。 三、民主评议的档次分为:优秀党员、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 四、党支部(总支)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五、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六、民主评议时,每个党员必须对照党章规定,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所在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总结思想、学习、发挥作用、纪律、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查找存在问题,做出自我评价,与会党员开展民主评议。 七、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党内互评,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敢于触及实际问题。组织党员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同时,也要组织好非党群众对党员表现的测评工作。党支部(总支)要根据党员的一贯表现,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对每个党员作出综合评议,提出整改意见。 八、对评议确定的不合格党员,要及时教育帮助,促其整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fa91508148884868762caaedd3383c4ba4cb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