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党员标准 “好”党员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始终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不信谣、不传谣,坚定维护党的形象和权威。 2、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 3、熟知机关后勤管理服务相关政策和知识,业务水平高,服务热情,业绩突出,在服务对象中口碑好。 4、在繁琐的机关后勤工作中,能够坚持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对工作不推诿、不抱怨。 5、模范遵守中央、省、市转变作风有关规定和县委关于转变作风“若干规定”。 6、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为人公道正派,诚实守信,情趣健康,个人形象好。 7、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高标准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8、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同事、群众公认,社会评价高。 “一般”党员标准: 1、能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能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 2、掌握机关后勤工作的有关政策和业务知识,认真履职,能独当一面完成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 3、在机关后勤工作中能够坚持吃苦耐劳,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4、模范遵守中央、省、市、县转变作风有关规定,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现象。 5、能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6、能按要求参加党组织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带头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差”党员: 1、抵制或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散步不当言论,造成不良影响。 2、为官不为,奉行平庸主义,当“好好先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3、机关后勤政策和业务水平低,不能完成本职工作。 4、“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话难听”,吃拿卡要。 5、不遵守工作纪律,庸懒散软,自由散漫,上班干私活,经常迟到早退或缺勤缺岗。 6、不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道德品质败坏。 7、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 8、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为过惩戒期。 9、组织观念淡薄,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执行党组织决议决定。 10、有其他不符合党员基本要求的行为,造成较坏影响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dbb6ea3c8d376eeaeaa31e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