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公会议制度 (一)出席人员:院首长、机关部门副职以上领导和院务部政治协理员。 (二)主持人:由院长主持,院长不在时,可由政委或委托主持工作的副院长主持。 (三)列席人员:与议题相关的单位领导。 (四)主要研究决定的事项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的具体措施。 2、根据院党委的决策和意图,研究医院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 3、医院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要工作的实施方案。 4、医疗、科研、教学、行政、后勤等工作的重要改革措施及实施办法。 5、机构设置调整和一般人员调配。 6、医院基础建设的重大问题。 7、重大活动的接待安排。 8、重大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总结。 9、其他需要院部领导集体讨论研究的重要行政工作。 (五)召开周期:院办公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组织召开。 (六)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由机关各部按照院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将需要提交院办公会研究的议通于每月10日前报院办汇总呈批。 2、拟制通知。院办根据院首长批示,拟制《院办公会通知》印发与会人员,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题、列席人员等。会议列席人员由主持人根据议题需要确定。 3、准备议案。参会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熟悉有关政策规定和上级要求,并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认真准备意见。机关各部对提交办公会审定的议题,会前应当充分论证、认真酝酿,积极协商、拿出意见。除紧急事项外,一般提前2〜3天由部门领导向院主要领导汇报议题的准备情况。 4、讨论研究。由主持人组织与会人对议题逐个进行审议,必要时要先学习文件后再讨论,先定原则后再议事。汇报人员以多媒体形式,如实准确地说明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必要时可提交两个以上方案,供办公会比较选择,参会人员要积极参与决策,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把问题议深议透,确保办公会的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 5、形成决议。主持人在充分听取参会人员意见的基础上,集中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策。对有明显争议和分歧较大的议题,可再次复议或待进一步调研论证后再讨论审定。 6、做好记录。院办公室应准确地做好会议记录,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议题、主持人、出席和列席人员、参会领导的发言和形成决议等。 7、草拟纪要。会议结束后,院办公室将会议决议尽快整理成《办公会纪要》,经院主要领导审批后,印发院首长、专家组和有关部门或单位,作为承办依据。如需扩大或缩小发放范围,应当经院主要领导批准。 (七)议事纪律 1、凡列入议事范围的事项,必须提交院办公会讨论决定,任何部门、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先斩后奏。 2、机关各部提交的议题预案,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做到对医院负责、对党委负责、对事业负责。 3、机关各部在执行决议过程中,遇到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必要时要写出书面报告报院领导审批。 4、会议事项若涉及保密问题,与会人员要严格保密,不得向外泄露;若涉及到与会人员本人或其亲属,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八)《办公会纪要》是医院日常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由院领导按照分工抓好落实,各单位应当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 (九)院办公室负责对办公会决定事项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催办,机关各部在当年最后一次办公会上报告全年办公会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8c057d0a68da0116c175f0e7cd184254b351ba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