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办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办分管领导组成,秘书处长参加。专题性主任办公会议可安排有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或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 一、会议的主要内容 1、讨论报请市政府或省外办决定的重要事项; 2、讨论贯彻落实市政府或省外办布置的工作任务; 3、研究决定下级请示的重要事项; 4、研究决定下属单位财务、业务等需决定的有关事项; 5、研究决定机关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投资等事项; 6、研究决定应由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副主任主持召集的办公会议,研究结果应及时向主任汇报。 三、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视情况向室务会议传达或通报。重要事项提交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四、秘书处应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将记录情况经会议主持人审核签名后立卷归档。 五、秘书处负责督查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并将督查结果报主任或分管副主任。 六、主任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78ad6ec53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9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