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1、预算制度 根据上级工会财务部门的规定,每年年末前编制下年的经费预算。编制预算前,财务委员会必须事先估算全年可能的收入,在注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工会主席召集有关人员讨论研究开支项目金额,然后编织预算草案,提交经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上报。 2、决算制度 根据上级财务部门的规定,每年年末,编制上年度决算,编制决算时,财务人员必须将上年度的账务结清,做到收支平衡,方可编制决算草案,然后交经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上报。 3、工会经费使用和报销制度 使用工会经费者,必须事先经工会主席同意,在报销时,必须要有正式单据,在单据背面要有经手人和工会主席签字方可报销。 4、物品管理使用制度 凡工会购买的财产(低值易耗品除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均列入移交品,计入会计账目,指定专人保管。使用时要有借用手续。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5ef1900bd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a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