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女,19XX年6月6日出生,住慈溪市XXXXXXXXXXX号302室,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电话:12345。 被告:慈溪XXX置业有限公司,住 所 :慈溪市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号(XXX花园)。 法定代表人:XXX 电话:12345。 案由: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立即为原告办理房屋交付及办理房屋产权证书 二、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逾期履行合同违约金 元。 三、本案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20XX年9月23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由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位于XXXXXXXXXXXXXXXXXX商品房,该商品面积 平方米,房房款总计X元,合同约定:被告应该在20XX年5月31日前将符合交付条件的房产交付给原告使用,逾期超过30日,并且原告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被告按原告实际支付房价款每日支付万分之四违约金,直至实际交付为止。并且《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被告与20XX年8月31日前交付土地及房屋权属证书,逾期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3009b0b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d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