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婚检存废的思考——基于合法性与合理性分析 陈宇潇 【期刊名称】《职工法律天地》 【年(卷),期】2016(000)014 【摘 要】199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确立了强制婚检法律制度.2003年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不再将婚检报告作为婚姻登记的必备条件,2005年《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明确规定:"本省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本文从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角度对强制婚检进行探析,以期对问题的解决提供帮助. 【总页数】1页(P17) 【作 者】陈宇潇 【作者单位】710122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 【正文语种】中 文 【相关文献】 1.政府公信力问题分析——基于政策权威性、合法性、强制性视角2.集体林地流转限制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分析——基于林农生存保障和生态保护的思考3.我国教师聘用主体的应然性分析——基于合法性与合理性的视角4.企业集团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基于合法性与合理性视角分析5.高校开除学籍处分规定的 合法性与合理性审视 ——基于8所"985"大学校规的分析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c6b199c62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e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