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处工作制度 1 .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医院财 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财 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切贪污 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严格执行国家对药品作价的规定等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 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 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医院事业发展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 (预算),保证临床和科研经费的需要,办理会计业务。按上级主管部 门的要求,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医院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院领 导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分析资料,以便领导正确决策,并会同有关部门 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院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 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 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凡白条子、三联收据、自制收款收据等一 律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院领导批准,任务完成 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科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家 具、药品器械等)和流动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等国家 资财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8、每日 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 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 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报告、财务决算 等,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10、加强住院费用管理,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严格执 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政策。 二、财务管理规定 1 .预算编制按照事业发展计划,采取院领导、财务处、业务部门 相结合的办法。由财务科拟定医院年度预算,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报主营部门批准后,由财务处统一掌握执行。 2、收支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 支出要量入为出,略有结余。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 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 高资金使用效果。 4、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拆改建)项目。要事先进 行可行性论证和评议,提出可行性方案,经审计科审计后,报院领导 审批,方可购买和实施。 5、在院长统一领导下,各项支出由财务处统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据批准的预算,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 行指标控制。 6、各职能科室预算内开支。要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处审 核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6facda7740bf78a6529647d27284b73f342366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