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获得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医务工作 【发文字号】浙人社发[2015]49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5.05.05 【实施日期】2015.05.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获得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名单的通知 (浙人社发〔2015〕49号) 有关零售药店: 根据《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浙政发〔2001〕23号)和《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浙劳险〔2000〕47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浙江同一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紫金文苑连锁店等49家零售药店获得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零售药店取得定点资格1年内未进行医疗保险定点联网的,需重新申请定点资格。 附件:获得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名单 1 / 2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5月5日 附件 获得省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名单 1.浙江同一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紫金文苑连锁店(杭州市西湖区紫金文苑11幢108) 2.浙江同一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费家塘连锁店(杭州市下城区费家塘路548号) 3.杭州天生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西兴二店(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连园商铺) 4.杭州瑞兴大药房(杭州市上城区富春路250、251号) 5.杭州华东武林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之江路分店(杭州市上城区春江花月住宅区潇湘苑6幢101室) 6.杭州华东武林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孩儿巷分店(杭州市下城区孩儿巷242-5号) 7.杭州华东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仁民连锁店(杭州市上城区望江家园西苑28幢2-1号) 8.杭州华东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海潮路连锁店(杭州市上城区海潮路52号)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558cc4e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a351b5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