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许可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执业的批复 【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财会[2016]62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6.12.08 【实施日期】2016.12.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许可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执业的批复 (沪财会〔2016〕62号)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 》(财政部令第24号)规定,对你所报送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申请执业许可的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现批复如下: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5243d47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9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