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时间:2022-04-12 05:44:20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财会[2012]47 【发布部门】浙江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2.12.25 【实施日期】2012.12.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省财政系统会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浙财会〔201247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

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进一步提高全省会计管理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对2012度全省会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通报表彰。具体名单如下: 一、会计管理工作综合先进单位

绍兴市财政局、湖州市财政局、台州市财政局、嘉兴市财政局、杭州市财政局、温州市财政局。

二、会计管理工作单项先进单位

1.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先进单位:舟山市财政局。 1 / 2










2.会计法规制度宣传贯彻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fd2d1a066ec102de2bd960590c69ec3d4bbdb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