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昌实验小学寄宿部收费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性收费 【发文字号】武价函[1999]4号 【发布部门】武汉市物价局 【发布日期】1999.01.11 【实施日期】1999.0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昌实验小学寄宿部收费标准的批复 (武价函[1999]4号 1999年1月11日) 武昌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核定武昌实验小学寄宿部收费标准的报告》(武昌价字[1998]43号)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及市物价局、教委、财政局《关于民办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收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d341f7d162ded630b1c59eef8c75fbfc67d94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