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承租人甄选综合评分表承租人甄选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审项目(100分) 评分标准 1 根据承租人企业性质、规模、资金及经济实力、市场 履企业综合资信情况 (5分) 约信用情况、银行资信情况等;对比最优(5分), 较好(3-4分),一般(1—2分),差(0分)。 根据承租人租金报价及递增率,以租赁期内平均折算 月度租金最高报价为基准,得60分;与最高报价相比 较,每低1%扣1分,最低得分0分。 2 平均租金水平. (60 分) 3 装修期 (5分) 根据承租人所需装修期进行比较,以最少装修期为基 准,得5分;每多一个月扣2. 5分,最低得分0分。 根据承租人经营业态及品牌与商场规划定位相符合情 况、拟进驻经营品牌档次及影响力情况(可参考国内/ 广州地区市场分店数量及规模情况、市场受欢迎程度 等)、对商场人流的贡献及效果情况等;对比最优 (16-20 分),较好(11-15 分),一般(6-10 分), 较差(1-5分)。 4 经营业态、品牌定位 (20 分) 5 根据拟进驻品牌的店面形象设计及与商场整体融合程 度店面形象设计效果及档次 (10 情况;对比最优(10分),较好(5-9分),一般 分) (1一4 分),差(0 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c524575ee630b1c59eef8c75fbfc77da36997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