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尧初级中学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职责 一、学校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成立由教师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共3人(李富华、贾瑞珍、菅茂强)。代表全体教职工参与财务管理,履行监督职能。 二、民主理财小组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学校的经费收支情况及所有往来帐目进行定期核查。 三、帐目核查,本着求实、公正的原则,学校帐目要收支规范、手续完备。 四、教职工对本单位财务有疑问的,民主理财小组要接受质疑,并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防止资金流失。 五、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自觉学习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财务专业知识,努力做到对财务帐目,看得懂、说得清。 六、学校财务人员,应在一学期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通报学校财务情况,一学年向全体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总结汇报,并回答教职工代表所提的质疑。 七、学校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要积极参与民主理财和监督,对财务运行活动中或对财务执行结果存在的问题,有权向学校领导提出意见。 新尧初级中学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职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b74025b67ce0508763231126edb6f1aff0071a8.html